馬上預約

收費細則

根據香港法例第374D章《道路交通(公共服務車輛)規例》第38條 (1) :

“公共巴士或公共小巴,如根據就該車輛有效的客運營業證內條款是准許的,則其登記車主以及 [的士登記車主,均可將該車輛出租予任何人,出租收費率是基於該車輛被租用的時間(不論是否須就該車出租時所行駛的哩數而另收附加費),或基於與租用人協議的其他條款。]”

根據以上條例,登記車主或其代理人 - 星群的士已為其提供的服務定立以下租用協議條款細節並得到乘客的同意:

乘客可以透過星群的士的系統/網站/移動應用程式/預約熱線預約星群的士服務。乘客亦可以透過星群的士的註冊的士司機進行預約,相關的士司機將代表乘客在星群的士認可的預約渠道提交有關預約要求。

星群多用途的士的服務收費有兩種,乘客於預約時選其中一種。(一) 將按照的士計程器的標準收費另加上指定的預約服務費。乘客應直接向的士司機支付相關費用。有關預約費用或會不時變更,乘客應以星群的士在其網站/流動應用程式上的最新公布作準。(二) 服務收費將按照電腦預設程式計算價格收取。乘客的預約一經確認,旅程費用將從乘客所登記的支付卡中扣除。乘客亦需要按實際用車情況選定隧道費/行李費/動物附加費等。如上述附加項目在實際用車時多於預約時申報之數量,星群的士司機有權收取相關差額。

星群特選的士的點對點服務收費將按照電腦預設程式計算價格收取。乘客的預約一經確認,旅程費用將從乘客所登記的支付卡中扣除。旅程費用已包括所有潛在的附加費用,例如 : 隧道費/橋費/行李費。

乘客明白並同意上述收費細則及安排。當預約被確認時,星群的士將提供相關預約訂單編號予乘客。

當星群的士接收到乘客提交的預約要求時,乘客將與星群的士所代表的登記車主訂立租用協議,雙方經電子確認無需簽署,其預約旅程亦將受到保險保障。如乘客需要取回該租用協議,他們可以把要求及訂單編號透過電子郵件發送至info@syncab.com.hk。